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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常見問題

1. 每个财政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涵盖期间是什么?

答:个人所得税的评基期为当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

 

2. 是否必需申报支付给有限公司董事的薪金?

答:董事收取薪金和袍金应缴纳薪金税,雇主并应透过IR56B表格进行申报。

 

3. 雇主对其现有员工、新员工和离职员工的薪俸税申报义务是什么?

答:如下表所示。

雇主为雇员申报支付给雇员的报酬的合规要求/聘用情况

需要填写的表格编号

申报的法定期限

开始聘用

IR56E

上任后三个月内

截至3月31日仍被继续聘用

IR56B

一个月内

停止聘用

IR56F

停止聘用前1个月

永久离开香港

IR56G

离港前1个月,并停止支付任何金钱或金钱等值给该雇员,直至雇员已清缴所有税款

 

 

 

 

 

 

 

 

4. 是否需要申报支付给雇员支付以外人仕的佣金、费用或其他报酬?

答:要。付款人需要准备IR6036B和IR56M表格,申报在截至3月31日期间支付给分包商、顾问、代理人、经纪人、自由职业者等的待遇、费用或其他报酬。

 

5. 雇员每月提交强积金汇算表及缴付强积金供款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每月的第10日(例如:2021年8月的强积金汇算清缴表及缴付强积金供款,雇主必须在2021年9月10日或之前提交)。

 

6. 根据现行法例雇主和雇员的强积金供款合规要求是什么?

答:雇主和雇员均须按雇员有关入息的5%向雇员的强积金账户作出强制性供款,供款额取决于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例如﹕目前每月分别为7,100港元及3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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